常工职院人〔2017〕27号
关于印发《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酬金发放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酬金发放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第13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保障学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劳务酬金管理发放以及工资外酬金支付项目管理,有效发挥绩效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等法律法规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酬金发放原则
第二条 酬金是指上级文件规定的岗位工资、薪金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之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额外工作的费用。
第三条 酬金发放对象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三章 酬金分类
第四条 按照资金来源分为A类和B类酬金。
第五条 A类酬金:使用学院教育事业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横向项目收入)支付的酬金。
第六条 B类酬金:使用学院财政补助收入支付(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财政其他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支付的酬金。
第七条 B类酬金主要包括B-评审费、B-学术讲座费、B-指导费、B-考务费、B-稿费、B-审稿费、B-编审费、B-裁判费等。
第八条 酬金名称及内涵
(一)A类酬金名称及内涵由职能部门确定。
(二)B类酬金名称及内涵。
1.B-评审费:主要是指项目申报、项目验收评审时所产生的费用;
2.B-学术讲座费:主要指邀请专家作各类专题讲座所产生的费用;
3.B-指导费:主要是指项目建设邀请专家指导所产生的费用;
4.B-考务费: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单独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期末考试、课程补考、江苏省计算机对口单招技能考试考核时支付的费用;
5.B-稿费:主要是指在学院督导简报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等发表文章所支付的稿费;
6.B-审稿费:审核拟发表文章时支付给专家的费用;
7.B-裁判费:学校及二级学院举办运动会聘请裁判时支付的费用。
第四章 酬金标准
第九条 酬金的个人所得税按有关规定办理,在酬金中扣除,学院酬金发放通过学院财务处酬金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条 酬金的发放标准
酬金发放项目名称及标准见下表。
部门 | 内容 | 项目名称 | 标准 | 备注 |
内设机构 | 教学成果评审;课程建设评审;职称(务)评审;教学团队建设、教师个人获奖评审;人才招聘评审;教师企业实践考核;招标评审费;课题评审;质量报告评审;优秀案例评审;教学工作质量评审;管理体系建设评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评审;报废鉴定专家评审;绩效考核指标结果认证评审;论文、征文评审;学生就业创业活动评审;学生活动评审;省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评审;院创意大赛评审;博爱青春社会实践项目评审; | B评审费 | 300元/天 200元/半天 |
|
由职能部门组织的学术讲座、教育教学改革讲座、教学能力培训讲座等项目、关工委讲座、专题党课讲座; | B学术讲座费 | 300元/次 |
| |
(奖补)指导费;(国防教育)指导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指导费;(GYB、SYB创业培训)指导费;安全教育指导费;安全知识竞赛指导费;火灾、案件、安保工作指导费;校内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交流指导费;兼职督导指导费、艺术团指导费; | B指导费 | 300元/天 200元/半天 |
| |
教务处 | 单独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监考费 | B考务费 | 100元/场 |
|
单独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 | 250元/天 150元/半天 |
| ||
江苏省计算机、化工对口单招技能考试考核监考费 | 150元/场 |
| ||
江苏省计算机、化工对口单招技能考试考核考务费 | 250元/天 150元/半天 |
| ||
期末考试、课程补考监考费 | 监考费20元/场 阅卷费0.5元/份 |
| ||
期末考试、课程补考考务费 | 100元/天 50元/半天 |
| ||
英语考试等级考试监考费 | 120元/场 |
| ||
英语应用能力口语考试监考费 | 40元/场 |
| ||
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费 | 80元/场 |
| ||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 200元/天 100元/半天 |
| ||
新生学力测试监考费、阅卷费 | 监考费30/场 阅卷费0.5元/份 |
| ||
继续教育学院 | 第一证书工考监考费、出卷、阅卷费 | 应知、应会20元/场、100元/场、出卷费200元/套;阅卷费0.5元/份 |
| |
宣传部 | 微信制作 | B稿费 | 50-300元/期 |
|
社会媒体报道 | 国家级媒体 600元/篇;省级媒体300元/篇;市级媒体100元/篇 |
| ||
质量办 | 督导简报费 | 200元/篇 |
| |
高教所 | 学报约稿费用 | 正高、副高、中级:100元、80元、60元/千字 |
| |
学报编委费 | B编审费 | 100元/每期 |
| |
英文译校费 | 300元/每期 |
| ||
编校费 | 20元/每篇 |
| ||
学报论文审稿费(校内专) | B审稿费 | 50元/篇 |
| |
学院 | 运动会裁判费用 | B裁判费 | 200元/天 100元/半天 |
|
第五章 酬金发放
第十一条 酬金支付流程规范
1.酬金支付时应严格执行学院财务规定;
2.支付清单须在学院酬金系统中录入并打印;
3.酬金支付须经资金管理的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A类和B类酬金支付项目由人事处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没有列出的酬金项目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表彰奖励办法》《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出业绩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规定
1.学院行政机关、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部)中层以上干部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时不能发放评审费、指导费、学术讲座费等酬金项目。
2.二级学院(部)发放酬金的资金来源于二级学院院长基金、福利基金和在建项目基金。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于2017年12月21日印发
- 上一篇:劳务酬金发放明细表
- 下一篇:学生查询个人总学分的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