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17:19:14  发布人:8000000263  浏览量:852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精神,我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加大对助学贷款政策及申办流程等宣传力度。

2.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育人而资助、在资助中育人是助学贷款工作的双重目标。各班级要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加强诚信教育,利用班会课的时间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的精神,培养学生主动按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的诚信意识,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时间安排

530日至63号日,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填写贷款审批表(见附件)交学办315郭老师。

6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直接提交贷款审批表至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108

三、特殊贷款需求的申请方式

放暑假之后因遭受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其原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凭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贷款资格。

四、外省市学生贷款(含6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特殊贷款需求学生)

外省市符合政策规定学生(含623日至放暑假离校之前期间特殊贷款需求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或直接登陆https://sls.cdb.com.cn(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没有影响)]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贷款材料,于620日之前提交学办315郭老师处。

五、其他有关事项

()续贷

通知续贷(19年或20年已申请并获得贷款且今年再次申请)学生,于71日至30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①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②提交续贷申请。

()贷款受理

1.首次申请贷款

暑假期间,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一同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申请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一致)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且其户籍地所属区县亦发生变化的,则贷款受理机构相应变更),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合同材料。

2.续贷

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等相关贷款材料。

附件2. 202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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